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(2026年第4号)
| 发布时间:2026-04-02 09:01 | 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| 字体:[][][] |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)的规定,现将2026年3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(详见附件)予以公告。
附件:
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(2026年第4号)清册.xls
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
2026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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